京能(赤峰)能源發展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1日被認定為“內蒙古赤峰市和諧勞動關系單位”。此次認定是由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12家單位聯合發文,由赤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赤峰市總工會、赤峰市安全監察局、赤峰市環境保護局、赤峰市勞動監察大隊、赤峰市工商業聯合會、赤峰紅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七家單位共同組織評價認定。
近年來,公司始終堅持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等法律法規,不斷完善、健全公司勞動保障制度體系,保障公司和職工的合法權益。嚴格執行職工代表大會制度,認真聽取職工對公司發展、經營管理以及涉及員工利益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員工職業發展的意見和建議,并以此作為加強公司民主管理、民主決策和民主監督的基本制度,保證職工行使民主權利,創造并維護了公司“唯實和諧,創新卓越”的工作環境,形成了公司與職工共同和諧發展的合力。
本次認定,將進一步激勵和發展和諧勞動關系工作的長效機制,為公司可持續發展提供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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